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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文交所因全面再次整顿而进入低潮之时,从太平洋彼岸却传来一个天大的喜讯,香港大公文交所在美国上市了!尽管这都在我意料之中,但心中的确是五味杂陈。在我提出文交所概念之初,首先是得到保利文化董事长马保平的大加赞赏,他亲自登门造访并对我说这是他迄今为止看到的最让人激动的模式与制度创新,对中国、对文化意义重大,甚至可能对世界与历史产生重大影响。其次是得到了中国文化产业理论权威清华大学熊澄宇教授的充分肯定。经我好友杨淦引见,给以创意产业之都自居的某市相关领导汇报时,都是一脸茫然,问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国外有成功案例吗?我当时就回答说:为什么中国不能先有?我们可是泱泱文化资源大国,中国的发展模式应该与资源禀赋相匹配,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需要创新业态的匹配。没有对创新的包容、对创意的惊喜和足够的文化自信是玩不了创意经济的。后通过几条渠道把文案送到了李长春手上,得到了肯定批复,文化部这才开始重视。
因为文交所是以制度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围绕文化产权产业化、金融化、市场化与证券化的跨界整合创新,属于国家战略层面的布局安排,大大超越了专业管理层的知识结构和格局认知,所以知音甚少。在中宣部的大力推动下,深圳、上海两家国家级文交所隆重挂牌,随后全国掀起了一个热潮,一下冒出了八十余家,全是赶时髦,对文交所理论与交易所逻辑大多一无所知,对可能面对的风险也缺乏心理准备,更谈不上创新能力了。这就为日后埋下了重大隐患。随着天津文交所推出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市场响应度极高,以至于全国复制,全民参与。由于内部准备不充分,外部环境又不配套,加上市场教育的缺失,最后出问题是必然的。由此引发了一片质疑声,国务院匆忙出台了38号文,对文交所业务给予了限制,其中“五不准”几乎砍掉了所有创新的工具。这对于创新业态是刀刀见血,全是致命。政府管理部门至少犯了五个明显错误,一是自己对这一新生事物就没有搞懂,只是战略层面的认同,焉能管好;二是研发尚未成熟不宜大面积推广;三是生态打造与政策法规配套没有跟上;四是过程中监管缺位与职能交叉;五是遇到问题缺少对创新的包容,急刹车并一棍子打一船人。在众多媒体质问声中,我的师兄时任人大金融证研究所所长的吴小求对我给予了大力声援,他说理论界有谁能证明文化资产不能证券化?如有我愿与之辩论。但如何实现是一个探索的过程,创新就是试错,应该小步快走,鼓励宽容。的确,我心中的文交所文交所是一个基于第四方定位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开放型自洽平台;是一个基于政府授权面向市场开展确权、确质、确价工作的权威性专业平台;是一个基于文化要素流转的增信、增量、增值的数据采集平台;是为经济转型服务的集物权、版权、股权、债权、投资权、收益权、消费权等相关权利为一体的创新交易平台;也是推动文化资源产权化、资产化、金融化直至证券化的基础性平台;更应该是一个有主管部门、有历史使命和自律精神并主动接受政府管理和社会监督的规范性平台。总之,应该是体现专业性、大众性、公正性、产业性、消费性和投资性并具有产权属性、金融属性和一定资本属性的社会公器。总之是一个尚未定型的探索过程,在婴儿没有长大时就匆忙下结论是不明智也不科学的。但同时我也认识到创新业态是需要生态环境支持的,所以我这几年一直关注香港、澳门及海外文交所的成长,并对他们可能在美国上市充满信心。
美国证券业与金融业比我们发达,理论与实践都走在我们前面,在这里我想问问证券监管部门,你们知道这一创新对国家的战略意义吗?你们对这跨界的创新搞明白了吗?对文化资产的特性与定价原理搞清楚了吗?我还想问中国一个诺大的资本市场几乎全是照搬,有什么创新能让世界同行来学习取经的?为什么我们中国人不能在我们有优势的投资藏品等文化资源上做一些有益的证券化探索?管理管理,管住是容易的,理顺就难了,管靠的是权力,理是要水平和智慧的。我一直隐隐担心,怕由我们率先发明、率先实践并付出试错成本的这一新生事物,被美国证券界率先认可摘得鲜桃。今天果然如此,我是喜忧掺半。既哀其不幸,又喜从中来。对我而言,初心是为国设计利器,抢占文化话语权与定价权,但从另一层面上说创新成果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也不应有国界之分,所以释然。这再一次印证了古人说的墙内开花墙外香的道理。实现如此,夫复何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