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王海立律师:有关人员是清白的吗?
2017-8-22 09:04
李至斌又出来说话了“邮币卡电子盘归我们管”,那么问题又来了,这里的“我们”是谁?在李至斌没有更明确的回答之前,我们就暂且当作是部际联席会议吧。这里的“管”又是指的什么?这个没有其他选项,只能是指当前正在起作用的“对交易模式的验收权”--------不经部际联席会议验收通过就不能开盘。
首先应该讨论清楚的是,联席会议到底有没有这个验收权?无论是“38号文”还是《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2〕3号,都没有授权给联席会议这个验收权。可是李志斌却坚持“归我们管”。
如此说来,目前的焦点就明白了,应该请有关机关(中纪委,监察部,证监会驻地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查明,联席会议是否有这个验收权?结果会有两种情况。
结果一、如果有关机关查明,联席会议没有这个验收权,那么有关人员谎称有验收权,并且强令各个文交所停盘,不经过联席会议验收不得开盘,此行为已经造成投资人巨大经济损失,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结果二、如果有关机关查明部际联席会议有这个验收权,那么为什么在文交所持续存在的三、四年时间里不行使这个职权?为什么到现在才行使这个验收权,行政权力不仅仅是权力,同时也是义务,有权力而不行使权力就是失职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另外,如果部际联席会议有这个权力,那么他就成为了一个行政主体,就有相应的对外承担责任的能力,这就产生了以部际联席会议为赔偿主体的国家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