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币卡电子盘的清理整顿工作已有19个月,全面停盘已1年有余。由于清整联办一刀切要求强改T+5协议转让交易模式,非法平台强制高位接盘的投资人提货退市不给任何补偿;合法平台久久不能开盘。政策性风险酝酿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导致越来越多的投资人在维权过程中强烈要求定性平台非法以获得赔偿;更有部分亏损严重的投资人认为如果定性平台合法,那么交易便合法有效,很难追回亏损,到底是不是这样呢?
一.电子盘平台很难定性非法或违法犯罪,投资人维权尽量不要浪费有限的时间和金钱做无用功。
(一).首先,从讲政治的角度,凡是有省级批文的邮币卡电子盘,是很难定性非法的。
1.文交所、邮币卡电子化交易及其交易模式(例如江苏文交所),有了省级部门的批文,就是有省级地方政府的备书,就是合法的。地方政府不可能用红头文件公开批设非法交易所坑害百姓的,定性平台非法有违地方政府诚信,地方政府是需要担责的。
2.即便有人利用邮币卡电子盘平台违规违法操作坑害了投资人,那也是个人犯罪或团伙犯罪,并不能影响平台本身的合法性。就好比国企、股市、银行、甚至党政机关包括司法机关,个人犯罪、团伙犯罪、甚至塌方式腐败,该抓的抓该判的判,但并不能影响这些机关部门和企业的合法性。
3.邮币卡电子盘平台和那些非法传销、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非法黑交易所是有本质不同的。因为那些平台从理论上、法律上、行政管理上都是非法的,是党和国家明确打击的对象,不可等同视之,必须区别对待。事实上,那些非法平台只要发现了马上定性非法严厉打击,而邮币卡电子盘只能停业整顿,这就是证明。
(二).从维护投资环境保护企业与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角度,邮币卡电子盘是很难定性非法的。
1.平台、会员单位、票商、庄家和普通散户是冲着地方政府红头文件才投资的;工作人员也都是冲着地方政府红头文件进入的合法企业,并不是故意加入的犯罪集团。如果定性平台非法,地方政府的红头文件都不可信,整个社会还能信什么?还敢投资什么?还敢找什么工作就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法〔2018〕1号明确规定,要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推动形成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有人认为邮币卡电子盘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干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平台应该定性违法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并依法取蒂。从法律上讲这必须是单位犯罪,而邮币卡电子盘的问题是不符合单位犯罪构成要件的。
1.单位犯罪必须是为了单位的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的。
单位犯罪必须是为了单位的利益,也就是说犯罪后的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具体到电子盘,违法所得必须归平台所有。而据办案单位曝料,只有个别平台最多只得到个别会员单位非法获利的两成。可见,即使是个别涉案平台也是不符合单位犯罪构成要件的。
“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的”。具体到电子盘,首先,涉嫌诈骗行为均是所谓老师诱导散户高位接盘,而这些老师都是会员单位代-理商的员工,不是平台内部员工不对平台负责,因此不是履行平台的决策命令;其次,平台只提供交易软件的正常运行,不参与具体交易具体操作,因此不会对所谓老师的诱骗行为发布决策指令。
2.单位犯罪必须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
行为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是认定单位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并非所有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都是单位犯罪。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所以,打着平台的幌子,利用平台名义,并不是为平台谋取利益的不法行为,当然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3.单位犯罪行为必须是在单位成员的职务活动范围内,或者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
邮币卡电子盘平台的员工是不参与具体操作的,因此,所谓老师诱导散户高位接盘和操纵价格,不在平台员工的职务活动范围,也与平台的业务活动无关。
从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分析,邮币卡电子盘即使查出确凿的违法犯罪行为,也只是个人犯罪和团伙犯罪,不构成单位犯罪,指控平台披着合法的外衣干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二.把经济纠纷定性为刑事案件,对投资人追赃挽损是不利的。
(一).把个人犯罪或团伙犯罪上升为平台犯罪,对投资人追赃挽损是不利的。
1.平台倒闭很难有足够资产赔偿投资人。
定性平台非法或违法,则平台必须取蒂关闭,破产清算是解决债权债务赢亏诈骗等民事问题的唯一办法。目前邮币卡平台还没有关闭退市后对投资人赔偿或补偿的,其它平台清算后对投资人返还投资本金最低的只有12.8%,投资人损失惨重。
2.定性个人犯罪是无限民事赔偿,定性平台犯罪是有效民事赔偿。
个人犯罪是无限民事追责,违法所得不足以赔偿受害人损失的,可以依法追缴其个人和家庭合法财产予以赔偿,也可以要求平台负有连带民事赔偿责任。而单位犯罪是有限民事责任,单位资产不足以赔偿受害人的,不得动用其个人合法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法〔2018〕1号明确规定,要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
(二).把经济纠纷定性为刑事案件,对投资人挽损是不利的。
犯罪嫌疑人不是傻子,一旦定性犯罪,退赃后一穷二白的判刑12年和手里握着几千万判刑15年哪个好,一穷二白的判刑3年和手里握着几十上百万判刑5年哪个好,一旦涉刑谁还愿意给我们赔偿。而且只要判决为刑事犯罪,即使最轻的免于刑事处罚,那也是一种刑罚,对其子女以后的高考报志愿、公考、参军、入党提干都会有毁灭性的影响,谁还会给你退赃。
结束语:
1.投资人有持仓的,只有平台原交易模式开盘,持仓藏品才能通过交易变现,亏损的也才有解套的机会。
2.投资人有亏损并有确凿证据认为遭遇诈骗的,只有平台依法存在并原交易模式健康运行,平台才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进行赔偿,平台倒闭了大家都倒楣。平台的合法性存在并不影响对违法犯罪的追究,而且对追赃挽损是有利的。
3.帐户自有资金不让出金的,不论是因为清整停盘还是涉案冻结资金,要求开盘是最简单的出金解决方式。
4.经济纠纷,出于受害人损失最小化利益最大化的现实利益考虑,能协商解决的不走法律程序,能民事诉讼的不走刑事,能追究个人或团伙犯罪的不扩大到平台犯罪。投资受害人需要有清醒的认识;平台、会员单位、代-理商、票商和不当得利者更要有清醒的认识,要配合政府积极解决问题,不要把投资受害逼入伤人害己的无奈选择。
5.相关部门的诚信担当有做为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合法平台尽快原交易模式开盘,确认违法犯罪的和非法平台要对受害人做出合理赔偿或返还本金,这是解决邮币卡问题的最基本原则,也是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大政方针的基本要求。
作者简介:
秦桂江,天津市人,大学本科学历,新浪微博签约自媒体作者,头条文章作者,知名法律博主。
2016年投资河北邮币卡电子盘,2017年开始,为邮票钱币行业主流媒体撰写邮评文章数十篇,邮评人。现为邮币资讯特约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