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降低了准入门槛,并进一步扩大了QFII、RQFII的投资范围。证监会同步发布了配套规则《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次《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修订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降低准入门槛,便利投资运作。将QFII、RQFII资格和制度规则合二为一,放宽准入条件,简化申请档,缩短审批时限,实施行政许可简易程序;取消委托中介机构数量限制,优化备案事项管理,减少数据报送要求。二是稳步有序扩大投资范围。新增允许QFII、RQFII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私募投资基金、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允许参与债券回购、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QFII、RQFII可参与金融衍生品等的具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将本着稳妥有序的原则逐步开放,由中国证监会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后公布。三是加强持续监管。加强跨市场监管、跨境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强化违规惩处,细化具体违规情形适用的监管措施等。在持股比例方面,配套规则明确,单个合格境外投资者或其他境外投资者持有单家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0%;全部合格境外投资者及其他境外投资者持有单家公司A股或者境内挂牌股份的总和,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30%。
从此次拓宽QFII的效果来看,短期目标是自然是通过投资目标的多元化和放宽准入来激发海外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的兴趣。一方面多元化金融工具能增加避险应用,另一方面这是继QFII的投资额度取消后,标志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再跨进一大步的重要信号。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所有外资持有A股流通股市值的比重为4.69%。对比日韩股票市场,外资占比超30%。同时,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加速,吸引的外资持续增加,无论是股市还是债市,均能得到“活水”的加持,长期外资持股比重想象空间增加,对引导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十分有利。
从中长期来看,外资将会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更多积极的改变,尤其是对散户化极为严重的A股市场,更将在整体市场风格上带来巨大的改变。比如优质龙头成长领域将会得到更多的关注,优质龙头企业将得到外资的集中持股;持股更加长线化,质量差的小市值股票可能被边缘化。实际上,在中国资本市场不断开放的过程中,这些趋势正在越发明显。相信随着此次QFII的进一步开放,这一趋势在中长期仍将得到进一步强化,这应当也是不断强化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初衷所在。
2003年,QFII推出,中国内地踏出资本市场国际化的重要一步,解决了外资进入中国A股的管道问题。2005年,中国内地推出影响深远的股票分置改革,解决了中国历史遗留的、阻碍资本发展的同股不同权问题。《管理办法》的推出预示着一系列以资本市场国际化为目目标的深化改革配套措施的推出如箭在弦,如无意外,这极有可能成为十四五规划的发展重心所在。
日期:2020年9月30日
来源:香港经济日报栏名:神州华评撰文:尹满华 国际文交所董事局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