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交易场所创新服务智库 2022-11-15 18:00 发表于山东
山东省地方交易场所分为四类,分别为区域性股权市场(证监会备案,2家)、开展权益类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山东省金融局监管,19家)、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场所(山东省金融局监管,9家)、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山东省金融维稳办公室备案,市政府公示验收通过,4家)。
1、山东齐鲁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华东石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东亚畜牧现货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4、国商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5、威海国际海洋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6、山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7、临沂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8、牡丹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9、青岛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证监会备案)
2、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山东泰山文化艺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4、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5、山东省能源环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6、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7、济南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8、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证监会备案)
9、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0、青岛财富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1、山东黄河三角洲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2、烟台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3、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4、山东潍坊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5、山东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16、寿光果菜品种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7、山东蓝色经济区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8、临沂信用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9、菏泽市兴菏国有产权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1、山东海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山东金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述两家平台由日照市商务局验收保留并监管
3、山东栖霞苹果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4、山东鼎丰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上述两家平台由烟台市商务局验收保留并监管
目前来看,由山东省金融局监管的28家各类交易场所发展稳健,未出现重大风险事故;由日照市商务局监管的2家平台问题较多。
日照市商务局在2022年10月25日发布公告称,近期,我局陆续接到群众咨询山东海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业务有关事宜,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交易场所违规开展经营活动,我局现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山东海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近期任何交易模式和产品均未在我局备案
根据《关于加强我市商品现货交易平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商品现货交易平台经营事项实行备案审批制度,未经备案审批,不得上线交易。自2022年1月以来,山东海倍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向我局申请备案任何交易模式及产品。
二、经清理整顿后保留的交易场所和其经营模式是否可靠并无必然联系
经清理整顿后保留的交易场所,其交易模式仍然可能存在交易风险。判断交易场所的交易是否可靠,从根本上取决于交易活动、交易规则是否守法合规、管理是否完备、风险是否可控,并非取决于保留资质。经过政府部门清理整顿且验收通过,只能说明基于当时的情况来看,该交易场所是依法合规的,但与其目前所开展的经营业务并无必然联系。
请广大投资者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谨慎识别交易平台相关信息,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活动,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图片
烟台市商务局每年对辖区相关平台检查制度:
一、抽查范围
全市商品现货交易企业。
二、抽查比例
100%抽取。
三、抽查企业
栖霞市:山东栖霞苹果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开发区:山东鼎丰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四、主要检查内容
1、市场经营者是否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
2、是否按照规定确定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是否建立健全交易、交收、结算、仓储、信息发布、风险控制、市场管理等业务规则与各项规章制度。
3、市场经营者是否公开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
4、市场经营者是否制定应急预案。
5、是否建立完善商品信息发布制度,是否公布交易商品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产地等相关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