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途网 2023-02-23 13:47
2023年2月16日,据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相关信息披露显示,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发布,其中包含:
对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监督检查
抽查事项 一、对交易场所合规经营的检查
抽查内容:开展权益类或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经营合规情况的检查
检查对象: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场所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及频次: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检查主体:省、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检查依据:
1.《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五条、第四十一条。
2.《山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抽查事项二、对交易场所风险管理的检查
抽查内容:开展权益类或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风险管理的检查
检查对象: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场所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及频次: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检查主体:省、市级地方 金融监管部门
检查依据:
1.《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五条、第四十一条。
2.《山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抽查事项三、对交易场所公司治理的检查
抽查内容:开展权益类或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公司治理情况的检查
检查对象: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场所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及频次: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检查主体:省、市级地方 金融监管部门
检查依据:
1.《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五条、第四十一条。
2.《山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抽查事项四、对交易场所投资者保护的检查
抽查内容:开展权益类或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投资者保护等情况的检查
检查对象: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场所
事项类别:一般检查事项
检查方式:现场检查、 非现场检查
抽查比例及频次: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
检查主体:省、市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
检查依据:
1.《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五条、第四十一条。
2.《山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