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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所以邮政,你究竟在执行什么?

1楼
5201314 发表于:2023/6/25 20:50:00
互动在线  2023-06-25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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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戳到底如何盖?一般用户没有必要去研究。但集邮者因为集邮,为了达到邮品有完满品相、邮戳能够清晰表达邮品反映的内容,唯一要求邮政盖戳清晰。某种意义,邮戳就是邮品的“眼睛”,如果盖得不清或没有盖到,此邮品也就“废”了。

按照中国邮政历来的规定,日戳销票在邮票上不少于四分之一,但长期实践中,集邮者都希望日戳销票在邮票上少一些,特别近年来,多套邮票票面深色,几乎无法显示日戳文字。事实上,长期以来各地邮政也知道这些集邮者制作是集邮品,实际也默许集邮者日戳只要盖到邮票,就认可。当然遇到不通融的地方,也许就有些争执。此外,还有日戳盖销清晰度及质量等问题,因此平时,集邮者与邮政的纠纷绝大多数都是盖戳问题引起。

目前基层邮政执行的操作制度主要是《国内邮件处理规则》。该处理规则起源于1979年,在此前邮政处理操作依据,主要以下发各类文件为主,早期基层都配置是一大本“邮政文件”汇编。而《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实际是将各类有关国内邮件操作文件汇总进行条例化,方便操作。当然同时还有国际、港澳台邮件,快件等处理规则等。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至今已修改多次,按照我收集的资料,有1988年6月版、1991年12月版、2000年12月版,当然中间还有其它版本,这些对我们不重要。但最近得到2021年7月版资料,引起我注意。

2021年7月版到底修改和增补了一些什么内容,我也没有必要去研究,毕竟绝大部分内容与我们无关,这里只说“盖日戳”的规定。

考虑到现在集邮者大部分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集邮,首先看看1991年12月版《国内邮件处理规则》销票盖戳规定:
第七十七条 各类邮件上所贴的邮票及邮资信封、邮资邮简和邮资明信片上所印的邮票图案,必须用日戳盖销。日戳要盖得清晰,如果不清,应当在邮件封面空白处另盖一个。销票部位要适当,一般应盖销邮票票面四分之一,并使一部分戳印盖在邮件上。对印有领袖像的邮票,必须盖在邮票的下部,不可以盖在领袖像的面部上。为了防止漏销,各局应当加强检查。在收寄局发现漏销时,必须用日戳补销;其他各局发现漏销时,必须用日戳的戳边滚销或用笔划销。

实际以后版本,在这条上没有多大变化。

2017年6月28日实施的 Q/YB 0056.2—2017《邮政营业系列标准第 2 部分:操作规范》,对邮政日戳销票处理叙说第一次出现变化。

6.3.5.2 贴票销票按以下方式处理:
……
d) 销票时,要使用普通日戳盖销邮票或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上的邮资图案。加盖的日戳要清晰,即日戳戳印表明的收寄局名和收寄时间的年、月、日、时均能清晰可辨,并要确保戳记的四分之三位置在信封上。盖销多枚邮票时,要确保每枚邮票上有四分之一的戳印,如邮票以四方联形式粘贴时,应在邮票中间位置盖销,确保每枚邮票均有戳印,并在空白处再单独加盖一枚日戳;……

这条暂慢解释。

2021年5月31日,国家邮政发了《邮政日戳管理办法》,为了让大家了解内容,我作较详细摘录:

为规范邮政日戳使用与管理,确保邮政通信生产正常运行,提升对外服务水平,维护邮政企业形象,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在广泛征求各省(区、市)分公司、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制定了《邮政日戳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邮政〔2021〕355号),2021年5月31日正式印发,要求全国各级邮政企业遵照执行。

那《邮政日戳管理办法》中如何描叙销票盖戳规定:

第十四条 各类邮件上所贴的邮票及邮资信封、邮资邮简和邮资明信片上所印的邮票图案,必须用邮政日戳盖销。

收寄日戳盖销单枚邮票(含邮票图案,下同)时,要下压角加盖,位置适当,戳记的四分之三(或4/5)位置应在信封(邮戳卡)上;盖销多枚邮票时,每枚邮票上应有约四分之一的戳印。不能将一个收寄日戳全部盖在一枚邮票的中部致使邮件封面上无戳印痕迹,同一枚邮票上不能同时加盖两枚日戳。盖销小型张时,戳印的四分之一在邮资的票面上,另外在小型张边饰上加盖一枚日戳,戳记的四分之三位置应在信封(邮戳卡)上。盖销人物图案的邮票时应避开人物头像。

用户要求盖销的邮票,以我国现行有效的邮票为限,且必须贴在空白信封、邮资封片及邮戳卡上,只限用当天使用的收寄日戳加盖,不得调整日期时间。空白信封、邮资封片及邮戳卡等销票时,不得加盖多枚(不同主题、不同时间或不同网点)收寄日戳。

用户交寄的中国集邮有限公司发行的首日封,仅限在新邮票发行首日免费交寄。交寄时已加盖特别纪念邮戳的,营业网点应在空白明显位置另加盖一枚收寄日戳,表明收寄地点。

由于是专门征对邮政日戳发文,应该叙说比《国内邮件处理规则》《邮政营业系列标准第 2 部分:操作规范》要详细多,同时对各类出现的情况盖戳,都了详细规定。其中最大变化是日戳销印在“单枚”邮票上的位置。

《国内邮件处理规则》:提出:销票部位要适当,一般应盖销邮票票面四分之一,并使一部分戳印盖在邮件上。

本人理解,这里“四分之一”以盖在邮票上为“基准”。并根据“并使一部分戳印盖在邮件上。”你可以盖“满戳”,但要保证邮件(信封)上有戳印。

《邮政日戳管理办法》:提出:收寄日戳盖销单枚邮票(含邮票图案,下同)时,要下压角加盖,位置适当,戳记的四分之三(或4/5)位置应在信封(邮戳卡)上。

本人理解,这里“四分之三”以盖在信封上为“基准”。戳记的四分之三至五分之四位置应在信封(邮戳卡)上。倒过来说,邮票上盖到戳记就可以。

当然这个“办法”对集邮者是欢迎的,集邮者也经常要求营业员日戳在邮票上盖得少一些,“手下留情”。

但去翻阅2021年7月版《国内邮件处理规则》,发现这些规定这些还是“原状”。

第七十七条 各类邮件上所贴的邮票及邮资信封、邮资邮简和邮资明信片上所印的邮票图案,必须用日戳盖销。日戳要盖得清晰,如果不清,应当在邮件封面空白处另盖一个。销票部位要适当,一般应盖销邮票票面四分之一,并使一部分戳印盖在邮件上。对印有领袖像的邮票,必须盖在邮票的下部,不可以盖在领袖像的面部上。为了防止漏销,各局应当加强检查。在收寄局发现漏销时,必须用日戳补销;其他各局发现漏销时,必须用日戳的戳边滚销或用笔划销。

显然2021年7月版《国内邮件处理规则》沿用以前条文,对此条没有作改动,是旧版照抄。

当然《邮政日戳管理办法》,是2021年5月31日正式印发,《国内邮件处理规则》是2021年7月版,由于两者制定时间接近及原稿截止,出现不一致还可以理解。但《邮政营业系列标准第 2 部分:操作规范》是2017年6月发布,中间有足足4年。如果制定者“认真”一些,不会不发现。这还是我前几次提到问题,邮政一系列标准、规定是为了应付检查,要求下级,管理人员不需要学习,当然更不需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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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邮文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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