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明显感觉网上讨论邮政业务“合规性”的帖子数量呈井喷态势。且据了解,相关发帖者的年龄、职业等覆盖面可谓极其广泛。在此情形下,今年夏天的邮政注定过的不安稳。本篇文章来简要讨论一下邮政业务“合规”与“合理”的关系。
根本原因:散装邮政邮政虽说是世界五百强,但骨子里还是无数村办企业松散组装起来的皮包公司。某集邮爱好者评跟不同地方邮政打过交道的人应该不难理解上面这句话。中国邮政虽运营着几万个邮局,却迄今为止无法做到统一管理。从总公司发出的业务规则还没出北京城就已执行得七扭八歪,到地方上更是添加了省公司、市公司、区县公司等各级分公司的意志,最终成为一锅理不清理还乱的浆糊。将视线聚焦在具体的邮局,客观来说近年来邮政(非邮储,纯邮营)的招聘水平已极低,大量职工归属外包公司管理,营业员素质良莠不齐的现象日益严重。据某些新入职员工所述,他们的入职培训通常不超过一个星期,只学习平信、挂号信、EMS、包裹等几种常见业务后即被赶鸭子上架,独自面临各式客户带来的压力。既然如此,业务规则的执行还要加上最重要的一环——营业员的个人理解。简单举个例子:日戳到底能不能让客户自己盖?日本邮政给出的答案:不可以,须由营业员销票。因此,在日本寄信客户基本不可能拿到邮戳。不过日本邮政营业员盖戳水平较高,戳清、戳正的要求基本都能满足。泰国邮政给出的答案:可以。泰国的邮戳跟印章一样,可以随便给客户盖,不贴票空盖也无妨。中国邮政:原则上不给,如果用户要自己盖的话需要营业员盯着。在此背景下,中国邮局对于盖戳的规定执行下来成三种情况:1.坚决不给用户盖,宁愿自己把戳盖成稀巴烂也不允许用户碰戳。2.给用户盖,不过得盯着。如果营业员在忙其他事情还要喊同事来盯。3.无所谓,随便盖。日戳风景戳摆柜台上,要盖什么自由选择,盖完放回原处即可。以上三种情形,想必但凡跑过戳的人都不陌生吧!有时甚至在同一个区县公司的管辖范围内就能集齐所有执行方式。散装邮政,在此体现得淋漓尽致。
“合规”一定“合理”吗?显然不是。事实上,就目前邮政服务中的业务规章来说,“合规”与“合理”完全是两码事。亦即:合规不合理、合理不合规两种矛盾现象广泛存在。目前所见大量有关邮政业务“合规性”的讨论帖,大部分人引用的是《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二〇二一年版)》,在谈到特定话题时还会引用《邮政法》《日戳管理办法》等其它文件。可是,规定即合理吗?最经典的例子在于1/4销票:收寄日戳盖销单枚邮票(含邮票图案,下同)时,要下压角加盖,位置适当,戳记的四分之三(或4/5)位置应在信封(邮戳卡)上;盖销多枚邮票时,每枚邮票上应有约四分之一的戳印。不能将一个收寄日戳全部盖在一枚邮票的中部致使邮件封面上无戳印痕迹,同一枚邮票上不能同时加盖两枚日戳。盖销小型张时,戳印的四分之一在邮资的票面上,另外在小型张边饰上加盖一枚日戳,戳记的四分之三位置应在信封(邮戳卡)上。《邮政日戳管理办法(二〇二一年版)》两个问题:1.假设一张邮票上只盖了1/5的戳印,除了“违反”上述规定以外,是否会造成其它严重不利影响?如果是1/6、1/7呢?2.假设邮票所贴位置不利于“压下角加盖”,但可以加盖在上侧中央。除了“违反”上述规定以外,是否会造成其它严重不利影响?同理,如果是加盖在左侧、右侧呢?以上两个问题看似荒唐,可若真要问出来,恐怕邮政也无法给出具有相当说服力的回答。此时的支支吾吾,便给未来的投诉埋下隐患。今年暑期,该地雷终于在东北某市爆了,闹得沸沸扬扬好不热闹。与之类似,近期出现的“1毛邮资彩戳不给打在签条上带走”、“抗战胜利纪念戳不给盖在自印彩封上(在邮票发行前最后一刻取消,未施行)”等诸多舆情,均存在“合规”与“合理”间的矛盾。
不合规=投诉?“不合规即投诉”是目前集邮类投诉的大头。该类投诉造成的直接结果是软骨头邮政开始偷懒以求自保——风景戳收缴、颁布严苛规定、加强考核等恶性结果比比皆是。当然,至于投诉者动机为何、背后有何利益考量,在此不做过多探讨。既然开始苛求“合规”,那就绝不能仅在投诉者声称需要邮政“合规”的地方合规,而应全面严格贯彻执行每一条邮政规章制度。例如《国内邮件处理规则》上有这么一句:对用户交寄的信件,必要时可要求其开拆进行验视,但不得检查信件内容,如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多必要才叫“必要”?处理规则上可没有说,以营业员判断为准。严格执行起来,完全可以要求每个信封都打开来看看,不看信件内容即可。最让人发笑的,有个别地方的邮政从业者也跟着别人的帖子后面喊“合规”。既然对“合规”有执念,那不妨来接受一下2023年左右南京邮政的变态合规管理:一个戳不清楚扣200(邮票和信封交界处存在断墨、有任何一丝重影均属于“不清楚”);封出的包裹内如被查出违禁品扣1000;拿着放大镜看台席监控,但凡有任何一处不符合服务规范即按章考核数十至数百元不等。曾有相关内部人士坦言:邮政规章弹性空间很大,真要严格执行可以苛求到让所有人都膈应。对于某些非根本原则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为了互相方便。可若因此出现投诉,那就不好意思了,该考核考核,该禁止禁止,谁都别想舒服。投诉的核心应当是不合理的东西。在特殊保障时期,不少地方在邮件上全面加贴“已验视”贴纸,连小小的明信片也不放过。合规吗?当然合规。合理吗?显然不合理。对于此类明显违背常理的情形,投诉是必要的举动,应得到支持。邮政归根到底是服务业。服务业所追求的目标是如何让客户用的舒心、用的放心,而非去符合个别人为设置的条款。一切与服务目标相悖的规章、投诉,均不应成为追求高品质目标之路上的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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