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消费场景中,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外呼营销十分常见,除信用卡办理、信贷产品推介外,部分机构还会通过电话向客户推销纪念币等商品,有的甚至以收藏属性作为主要宣传卖点。
来自河北的赵女士(化名)在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称,2019年,她在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推销下,以免息分期付款方式,花费上万元购入一套纪念币,对方彼时声称“后续若无出售渠道,可卖回至银行并估价回收”,但多年后再向银行询问时,却被告知无法回收。不过,就在赵女士投诉一个月后,经双方多次电话沟通,今年年初,中信银行最终同意赵女士寄回上述纪念币,并退还全部购买费用。
实际上,赵女士的遭遇并非孤例,许多消费者通过黑猫投诉平台投诉相关问题,有的专程咨询当地交易市场了解所谓的“收藏品”价值,却被告知“是工艺品,不值钱”。
消费者花费上万元购买纪念币,想出售时可卖回银行?
谈及购买纪念币的经历,赵女士对新浪金融曝光台表示,2019年,她接到了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某工作人员的来电,对方向其推销了某款银制纪念币。
赵女士表示:“我起初并未打算购买纪念币,但对方表示,该款纪念币十分稀有,付款方式为免息支付,不收取任何利息,后续若想出售,可以咨询银行纪念币的价值,合适时便可出手,但如果我找不到渠道卖出,对方称可以卖回至银行,银行可以估价回收,每月支付金额不高,同时还能获得一套收藏品,听到此番话后,我便决定购买了。”
据赵女士介绍,她共计购买一套上述纪念币,其中包括一款银制品,以及几枚铜镍合金制品等,总价为11800元,付款方式为信用卡分期免息支付,共分为12期。
近段时间,随着银价的持续上涨,赵女士便有了卖出上述纪念币的想法。于是,她拨打了中信银行客服电话,询问纪念币回收事宜,但对方却明确表示“银行没有估价和回收纪念币的业务”。
不仅如此,赵女士还表示:“中信银行方面否认上述工作人员提及‘回收’二字,而我也没有留存当年的通话记录,为此我们争论多日,后来我便向黑猫投诉平台投诉了这件事。”
无独有偶,除了赵女士,来自北京的张先生(化名)也于2019年在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推销下,购买了某款金银版纪念币。
注:张先生提供的资料
张先生在回忆上述纪念币购买情况时表示:“当时,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款纪念币具有很大收藏价值,未来存在升值空间,并且银行可以回收。”
据张先生介绍,此款纪念币总金额5980元,付款方式为分期免息支付,共分为12期。然而,从2019年至今,张先生购买的上述纪念币仍闲置在家,期间曾多次询问数家线下交易方,但对方均以无法回收为由拒绝买入。
纪念币售后服务不归银行?客服:联系供应商
事实上,除了赵女士和张先生,另有不少投诉人在黑猫投诉平台投诉上述问题,截至目前,与“中信银行 纪念币”相关的搜索条目达85条。
来源:黑猫投诉平台
其中,多名投诉人投诉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在推销纪念币、纪念册时,提及了“回收”、“升值”、“收藏”等词。比如,有的投诉人称“中信银行工作人员推销时称随时交易变现、保值增值、暗示能升值,同时称银行机构回收”,另有投诉人以信用卡分期方式购买3个收藏品,投诉称“推销员告知我可以升值,柜台可以回收”。
来源:黑猫投诉平台
针对上述投诉人的投诉反馈,新浪金融曝光台拨打了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电话,对方表示:“银行的确没有相关纪念币回收业务。”
倘若银行无法回收纪念币,该由谁来解决消费者的售后问题?对此,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表示“您可致电供应商询问相关问题”,同时向新浪金融曝光台提供了一个“400”开头的电话号码。
随后,新浪金融曝光台拨打了上述电话,在接通过程中,对方提示音为“欢迎致电银行邮购发货商京科联通(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接通后,该公司客服人员表示:“公司不回收纪念币,您需要自行前往钱币市场、收藏品市场进行出售,我们只能为您提供大概的出售渠道。”
值得注意的是,从张先生提供的多份资料中发现,该公司名称与其纪念币购买发票中的销售方名称一致,联系电话为上述“400”开头号码。
注:张先生提供的资料
公开资料显示,京科联通(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25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注册资本6600万人民币。该公司是以银行呼叫中心外包为核心业务的技术服务企业,主营业务涵盖信息技术外包、数据处理服务和供应链管理等领域,合作对象包括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
天眼查显示,2024年12月,京科联通(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曾参与中信银行远程客户经营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并中标。
来源:天眼查
从股权结构看,京科联通(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北京京融裕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陈波(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为10%;北京京裕融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京科联通(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因服务合同纠纷,被河南某公司诉至法庭,审理法院为象山县人民法院。
来源:天眼查
“收藏品”实为工艺品,投诉人声称难以对外出售
张先生和赵女士购买的纪念币是否为所谓的“收藏品”?
从张先生提供的购买发票看,对应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标有“工艺品、贵金属”字样。
与此同时,另一张检测说明中也标注了产品为“金/银制品”、备注“贵金属”,其中,贵金属鉴定为金含量999‰;银含量999‰。
注:张先生提供的资料
关于是否具备收藏价值的问题,张先生表示:“我问过许多线下交易方,对方均表示无法回收,目前只能闲置在家中,无法处理。”
另外,赵女士也曾咨询过线上交易平台,她表示:“中信银行、纪念币供应商拒绝回收后,我询问了线上交易平台,但对方表示它是工艺品,没有流通的价值,除了银制品,其中还包含几枚铜镍合金制品,对方表示根本不值钱。”
那么,是谁在向消费者推销纪念币、纪念品等分期产品?据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客服人员表示:“其电销部门的外呼专员会邀请符合相关要求的客户办理此类产品业务,并非所有客户都会收到相关邀请。”
截至目前,张先生在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购买的上述纪念币仍未被回收。不过,据新浪金融曝光台了解,赵女士在黑猫投诉平台投诉一个月后,与中信银行经过了多番电话沟通,最终该行在今年年初向其致电称:“银行管理部门已经过审,可以退回纪念币并邮寄至银行,相关购买费用全数退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包括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其中,普通纪念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具有特定主题、限量流通的法定货币,主要用于纪念重大历史事件、文化遗产及传统文化等题材,与同面额人民币等值流通,材质涵盖黄铜合金、钢芯镀镍及双色铜合金等类型;贵金属纪念币是为纪念特定主题由中国人民银行限量发行的法定货币,采用金、银、铂、钯等贵金属铸造,主题、面额等发行要素由央行确定,重大题材纪念币需国务院批准,每枚均附央行行长签发的鉴定证书,具备国家信用保障,但不可流通。
而银行代销的各类贵金属工艺品、纪念章、珍藏册等产品,与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纪念币存在本质区别,均属于普通商品,不具备法定货币属性,无面额、不流通、不保值,银行机构亦不承担回购与兑付责任。
针对广大消费者而言,首先应认清产品的真实属性,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纪念币为国家法定货币,而商业银行代销的贵金属工艺品、纪念章等属于普通商品;其次,理性看待宣传,警惕升值承诺,部分机构宣传的“高价回购”“保本增值”等均为营销话术,无官方保障,消费者切勿轻信;再者,谨慎对待电销产品,央行纪念币实行预约兑换、公开销售,非正规渠道推销、上门推销购买的多为贵金属工艺品,应谨慎购买;最后,提高风险投资意识,事实上,代销工艺品售价包含高额的工艺、包装等费用,实际价值与售价存在差距,投资变现的难度高、风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