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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省商务厅: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这类交易场所 可申报激励资金

1楼
5201314 发表于:2026/3/19 11:43:00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创新突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十五五”时期构建优质高效服务业新体系作出部署,明确到2030年力争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万亿元,加快建设服务经济强省。
为了让广大网友深入了解《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3月13日,四川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友清做客省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解读文件并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
《实施意见》首次提出支持建设“天府绿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并对再生资源交易场所给予激励。请问“天府绿汇”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背景是什么?哪些交易场所可以申报激励资金?
陈友清表示,四川是全国的人口大省、消费大省,再生资源规模富裕,回收利用空间巨大。近年来,我们积极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13个重点项目获得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培育国家和省级重点联系企业44家。全省建成回收站点近1.8万个、分拣中心126个,初步形成了网点覆盖城乡、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模式多元的绿色回收产业生态2025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35万辆、“四机一脑”700万台套,主要品类回收超过1900万吨,有力支撑了消费品以旧换新和绿色发展转型。近期,我们谋划储备了一批牵引性强的标志性项目,形成了“天府绿汇”再生资源回收项目清单,拟通过丰富政策供给予以支持。交易场所是畅通资源回收利用的重要链条,凡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并满足相关条件的再生资源实物交易场所,均可申报《实施意见》所明确的激励资金,具体条件后期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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