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务院领导同志:
您好!……作为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江苏省文交所”)邮币卡交易业务的普通投资人,我怀着万分恳切与无奈的心情,向您反映江苏省文交所长期违规运营、江苏省金融局监管严重失职缺位,且拒不落实国家多项清理整顿政策,导致我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维权八年无果的事实,恳请领导为民做主,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切实维护我们普通投资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一、投资背景与事件完整经过
2014年,我基于对江苏省文交所国企背景的充分信任,以及对政府相关批文权威性的认可,参与了该所推出的邮币卡线上交易业务,本以为是合规稳妥的投资渠道,却自此陷入长达八年的维权困境,自身合法财产遭受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
早在2011年,国务院就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明确严禁各类交易场所开展集中竞价、电子撮合、标准化合约、连续交易等违规交易模式;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进一步细化交易场所清理整顿标准与监管要求,为规范交易场所运营、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筑牢制度底线。
2017年,全国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专门印发清整联办49号文《邮币卡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明确要求全面整顿违规邮币卡交易平台,严禁各类交易场所开展邮币卡违规交易,江苏省文交所被纳入重点整顿范围。但该所非但未按要求彻底整改、妥善处置投资人资产,反而以“系统升级”为借口擅自停止交易,长期封锁交易账户、冻结投资人资金,以虚假理由欺骗广大投资人。
2020年,江苏省发布苏清整办发〔2020〕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攻坚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中明确要求妥善处理各类交易场所历史遗留问题,督促原平台承担主体责任,全力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
可时至今日,八年时间已然过去,我通过信访、投诉、沟通等多种合法途径,反复向江苏省政府相关部门、江苏省金融局、江苏省文交所表达合理诉求,得到的始终是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工作人员敷衍塞责。相关单位对国家三令五申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及地方清理整顿文件置若罔闻,监管流于形式、整改敷衍了事,让我在漫长维权路上身心俱疲,经济损失与精神伤害持续加重,至今没有得到任何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二、江苏省文交所多项违规及拒不履职事实
1. 公然违反国家政策,违规开展交易业务
江苏省文交所作为国有背景交易平台,非但未带头遵守国家监管政策,反而公然违背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明令禁止的要求,长期开展集中竞价、连续交易、T+0交易等违规交易模式,平台内部管理极度混乱,交易信息披露严重滞后、多处存在虚假披露内容,完全无视金融监管红线与投资人资金安全。
2. 违规设立平准基金,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投资人
2015年5月31日,江苏省文交所发布《关于江苏省文交所设立平准基金的公告【2015】249》,对外宣称已与环宇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力和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达成框架合作意向,正式设立邮币卡平准基金,声称将通过基金运作稳定市场行情、保障投资人权益。
但经我们投资人多方查证,所谓合作方环宇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全国工商登记系统及各类权威企业查询平台均无任何注册信息,疑似为虚假不存在的企业;另一合作方中力和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时间极短,完全无相关行业运营经验与足额资金实力,根本不具备参与平准基金合作的资质与能力。
从平准基金的合规要求来看,平准基金属于政策性干预基金,需由政府或监管部门牵头,经严格审批后,由政府、金融机构等合规主体依法设立,江苏省文交所仅为省属文投集团二级单位,本身不具备任何设立平准基金的合法资质,未经任何监管部门审批私自设立,属于严重违规行为。该所发布虚假基金合作公告,恶意误导投资人判断,诱骗投资人加大投资,随后盘面出现暴涨暴跌、恶意操控行情,导致大量投资人血本无归,背后疑似存在利益输送、内部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我本人持有该虚假公告完整截图证据,可随时配合相关部门核查。
3. 拒不承担主体责任,漠视投资人损失
针对江苏省苏清整办发〔2020〕1号文件中“督促原平台承担主体责任、妥善解决投资人合理诉求”的明确要求,江苏省文交所始终拒不执行、拒不落实。面对投资人因平台违规操作遭受的巨额经济损失,该所长期采取拖延、回避、拒绝沟通的态度,不开展资产核查、不制定赔付方案、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完全漠视投资人合法权益,将自身违规责任推卸殆尽。
三、江苏省金融局监管严重失位、履职彻底失职
江苏省金融局作为本地交易场所监管责任主体,理应严格落实国务院37号、38号文、清整联办49号文以及江苏省苏清整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严查平台违规行为、保障投资人权益,但实际履职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职失责问题。
其一,对江苏省文交所长期存在的违规交易、虚假信息披露、管理混乱等问题,始终采取漠视、纵容态度,未开展任何有效监督、专项核查与强力约束,任由平台违规运营,放任风险持续扩大,从源头失守监管底线。
其二,在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中,对清整联办49号文执行不力、敷衍了事,仅做表面整改工作,未深入推动违规业务关停、资金清退、责任追究等核心工作,导致江苏省文交所顺利逃避监管追责,违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甚至任由平台恶意拖延,试图以时间推移销毁违规证据。
其三,面对投资人持续的合法维权诉求,江苏省金融局与江苏省文交所相互推诿、消极应对,更有甚者,在无任何正式官方文件、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公然声称苏清整办发〔2020〕1号文件已作废,直接无视文件中保障投资人权益、督促平台担责的核心要求,将投资人损失完全置之度外。
这种监管不作为、假整改、乱表态的行为,严重背离了金融监管部门的履职宗旨,极大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彻底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更是对国家清理整顿政策的公然违抗。
四、本人核心诉求
基于以上全部事实,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政策严肃性、维护金融市场与社会稳定,现向国务院领导及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提出以下诉求:
1. 督促江苏省金融局立即正视监管失职问题,切实履行主体监管责任,严格按照国发〔2011〕38号文、国办发〔2012〕37号文、清整联办〔2017〕49号文以及苏清整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全面彻查江苏省文交所邮币卡业务全部违规事实,绝不姑息迁就。
2. 督促江苏省文交所切实承担问题处置主体责任,立即启动投资人资产核查、账户解冻、资金清退工作,对因平台违规运营、虚假宣传、违规设立平准基金等行为给投资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依法进行合理足额赔付。
3. 要求江苏省金融局就“苏清整办发〔2020〕1号文件作废”一事,作出正式、书面、合理的解释,并公开全部相关依据;若文件未作废,需明确后续落实文件、处置遗留问题的具体工作方案与时限。
4. 恳请相关部门严查江苏省文交所违规设立平准基金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全体受损投资人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
九年维权路,我始终坚持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却始终求助无门、维权无果。在此,恳请国务院领导及国家各级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此事,彻查地方监管失职与平台违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落实整改、赔付损失,让我们普通投资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政府的担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此致
敬礼!
诉求人: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