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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做币商被抓,无罪的可能性有多大?

1楼
5201314 发表于:2026/7/1 10:01:00
最近这两个月,我们在全国办了很多币商涉嫌帮信和掩隐的案件。
很多来咨询的,都少不了一个问题:张律师,无罪的可能性有多大?
无罪的可能肯定有,但这个无罪,要评估案件是不是符合下面这几个标准,否则做无罪希望很小。
因为收到赃款之后,办案机关看的是你当时知不知道钱有问题,你的交易行为到底是正常买卖,还是在帮助别人转移、转换、隐匿犯罪资金。
所以,币商收到赃款以后,想做无罪的辩护,先要从证据上评估,到底够不够。
如果赃款属性没有查清,主观明知证明不足,币的去向也没有指向犯罪集团,那么这类案件就不是当然有罪,当然存在争取无罪、不诉的空间。
我们团队办这类案件,第一件事,要看这笔钱到底是不是已经被证明为赃款。
一听钱是被害人打来的,一看到银行卡被冻结,很多人自己都会认为自己说不清,但律师不能这么简单处理。
上游被害人是谁,被骗事实是否成立,转账金额是多少,转账时间能不能和币商收款时间对应,中间经过了几个账户,有没有资金混同,有没有重复计算,有没有把整张银行卡的进账都当成涉案金额,这些都要一笔一笔搞清楚。
很多涉U案件表面金额很大,动不动几百万、几千万,但真正阅卷以后会发现,里面有些是正常交易,有些是重复流水,有些只是同一笔钱在不同账户之间转了一圈,有些资金根本没有对应到具体被害人。
没有查清上游犯罪,没有明确被害人损失,就不能把币商账户里的所有进账都一概认定为犯罪所得。
第二件事,才是看币商有没有明知。
币商案件最核心的争点,通常就在这里。
办案机关一般会认为,只要你是币商,长期做OTC,收了赃款,你应当知道资金有问题。
但我们认为,币商身份只能说明一个人从事虚拟货币交易,不能自动推出他知道每一笔交易对手的资金来源。
判断明知,要回到交易当时的具体场景。
交易是在平台内完成,还是私下完成?对方有没有实名?付款人和买币人是不是同一个人?交易价格是否正常?有没有第三方代付?有没有多人拆分打款?有没有现金交收?
有没有“不要备注”“分开打”“马上放币”“别走平台”这类规避风控的话术?当事人之前有没有因为类似交易被冻过卡?
如果这些异常事实都不存在,或者即便存在也不足以让一个普通交易者判断资金有问题,那么仅仅因为事后发现钱是赃款,就倒推币商当时明知,证据是不够的。
刑事案件不能用结果反推主观。助理微信:zhanglv-2026
不能因为后来查明这笔钱来自诈骗,就说币商在交易当时一定知道它来自诈骗。
尤其是一些平台内交易,对方通过实名账户下单,付款账户和实名信息一致,交易价格也没有明显偏离市场,聊天记录中也没有异常要求
这种情况下,币商完全可以主张自己只是正常交易对手,而不是上游犯罪的资金通道。
第三件事,要看币去了哪里。
涉U案件只看银行流水是不够的。
很多案件里,公安最初是从银行卡查到币商,但如果后面不查币的流向,案件事实其实是不完整的。
币商收到钱以后,U打到了哪里,地址是谁提供的,这个地址由谁控制,是否进入境外交易所,是否继续分散,是否和诈骗平台、网赌平台、资金盘地址存在关联,这些问题都会直接影响案件定性。
如果币商收到款后,把U放给了真实交易对手,交易记录、订单信息、钱包地址能够对应,整个过程符合普通交易习惯,本身就可以排除明知。
反过来,如果币商收款以后,按照上家指令把U打到第三方地址,而这个地址和付款人、买币人都没有关系,后续又迅速流向高风险地址,那么币商就很难再解释自己只是普通卖币。
所以,辩护时一定要把银行流水和链上流水对起来。
钱从哪里来,只解决了一半问题,币往哪里去,才决定了另一半事实。
如果币流不能证明币商帮助犯罪集团转移资产,只能证明他完成了一笔有订单、有对手、有价格、有记录的普通交易,那么案件就不能简单往掩隐或者洗钱方向去定。
第四件事,要看有没有相反证据。
币商要争无罪,不能只说我不知道。
真正有用的是交易平台记录、实名认证资料、订单截图、聊天记录、付款账户和下单人一致的证据、交易价格正常的证据、长期正常经营记录、发现异常后拒绝交易的记录、冻卡后主动向银行或者公安说明情况的记录。
这些证据的意义在于,它们可以是你无罪的加分项,阻断对于明知的推定。
所以,币商收到赃款,有没有可能无罪?
有。
但前提是案件里存在一些有利事实:交易次数不多,交易价格正常,付款人和买币人一致,没有第三方代付,没有多人拆分转账,没有异常聊天,没有现金交收,没有冻卡后继续交易,币流可以对应真实交易对手,收益来自正常价差而不是按流水返点。
这些事实越多,无罪空间越大。
但有时候,币商涉案要一层一层评估,赃款有没有查清,明知有没有证据,交易结构是否异常,币流去向能不能解释,收益模式是否正常,当事人在整条资金链里到底是独立交易者,还是被上游利用的资金节点。
总之,币商收到赃款,不必然有罪。
真正决定案件走向的,是办案机关能不能证明币商在交易当时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钱有问题,并且仍然帮助这笔钱完成转移、转换或者隐匿。
如果证明不了,就有无罪空间。
如果证明得很勉强,就有不捕、不诉、罪轻的空间。
如果证明已经比较完整,也不能放弃,还要继续往金额、作用、获利、层级和量刑上去努力。
这才是币商收到赃款案件里,刑事律师真正能做工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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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张苏杭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 主任律师硕士研究生学历
邮箱:zshlaywer@gmail.com微信:zhanglv-2026
擅长领域:虚拟货币刑案辩护、虚拟货币财产纠纷解决、虚拟货币投资与合规、虚拟货币资产找回、两卡申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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