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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立足于“支持扩大内需和居民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大原则,新政对优惠类型的界定和风险评估给出了区别性要求,这就使得细则成为新政有效落实的基础。但目前“基础”似有坍塌的风险。
深究原因,各家银行房贷细则之所以不能在10月27日既定时间“顺产”,是因为其公公、婆婆——央行和银监会前后步调不一,表态莫衷一是。若房贷新政在入市执行中效力被消解,则金融决策层旗帜不鲜明、语焉不详地摇摆“政策底线”难辞其咎。
今日新政细则的难产,早就预埋下三处伏笔:
其一,在政策制定过程中使用过多“外交辞令”,对敏感问题刻意回避。央行新政明确提出,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贷款需求,金融机构可按优惠条件给予支持。但“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和“第二套房”究竟有怎样区别,央行并未给予明确;“优惠”的尺度,究竟是首付二成还是三成、四成,也被以各商业银行“自主裁量”的名义踢了出去。
虽然,当此国内外金融局势微妙之时,央行左右顾及可以理解,但在制定可行性政策时刻意“留给历史去解决的”讨巧,显然不是智慧,而是宏观指导缺失。“模棱两可的政策等于没有政策”。央行在关键问题上的暧昧和失语,让细则出台成了“猜猜”游戏。
其二,作为制定和督导金融政策的两大部门,央行和银监会在这次新政落实中暴露出明显的意见分歧:一个想放松限制救市、刺激经济,一个担心放松后银行业会出现风险;一个想让各商业银行“自主决策”,一个想一视同仁、整齐划一。“公婆之争”最终导致各家商业银行细则久悬未决。
此前农业银行朝令夕改的背后,其实是银监会“紧急通知”表明了最基本的态度:“严格”:以严格执行、严格把关、严格管理的方式关小了房贷新政的优惠闸门。
这一体制上存在的问题由来已久。早在2004年宏观调控之初,央行与银监会在判断和利益取向上的分歧就被一些学者所发现,二者权限边界严重模糊,且难以协调。由此导致对各商业银行的督导时常超出市场化手段。
其三,最为关键的是,金融决策层的思路不够与时俱进。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不久前的报告中表示:“今后通胀或出现交替和反复”。周小川的担忧,正是央行刻意回避诸多房地产敏感问题的注脚。
然而,以惧怕通胀的思路去回暖楼市、扩大内需,无疑会陷入政策瞻前顾后、左右互博的尴尬境地。在世界经济面临严重衰退、中国经济下滑几率加大的今天,金融决策层既往的政策导向是否也该顺势微调,这绝不能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