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次鲜为人知的邮政回收与销毁
猴白信卡发行不久,为何邮政要秘密地大量回收与销毁?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两个概念:
明信片:符合标准规定,用硬纸卡印制的,正面印有邮资图(或印有线框标志贴邮票位置)和收信人、寄信人地址、姓名的格式,背面供书写“明信”内容的通信卡片。
信卡:由邮政部门发行,对折式“封闭信息内容”,不需套寄的通信卡片。
现在我们已经了然:明信片等同于信卡?当然不是!
让我们再仔细看看猴白信卡(图1)
猴白信卡到底是信卡还是明信片呢?
猴白信卡实寄邮资,究竟是应该按照明信片还是应该按照信卡(即信函)符资呢?
为此,笔者专门查阅了“新中国国内邮资调整简表”
图2
结论:2006年11月15日以前,明信片国内平信资为60分,而从猴白信卡80分的面值,对折封闭的寄递方式,可以推测出猴白信卡应该属于信卡。
其实,早就有有识之士明确指出过“不宜用明信片改制邮资信卡”,其“不宜”的原因就涉及到诸如邮资不符,资费损失,造成混乱等问题(《长春集邮》2003.9.25尚吉卤先生之文)。其后续的负面影响将不言而谕。
这里我提供给大家造成邮资混乱的三个证据:
图3
上海邓先生于2003年11月1日首日外埠挂号实寄猴白信卡至广东广州曹先生处,邮资为2.8元,我们对照新中国国内邮资调整简表可知,此枚实寄邮资是按照外埠挂号信函符资;
北京王先生于2003年11月1日首日外埠挂号实寄猴白信卡至江苏刘先生处,邮资为2.6元,此枚实寄邮资是按照挂号明信片符资;
陕西延安高女士于2003年11月1日首日本埠挂号实寄猴白信卡,邮资为2.6元,此枚实寄邮资既可以理解为本埠挂号信函符资,又可以理解为挂号明信片符资。
显然地,把明信片等同于信卡,印刷时将两者印在一起,属于版式错误。这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影响了整个国家邮政的形象!因此,才有了邮政大量地回收和销毁猴白信卡,然而邮政的回收与销毁是在极其秘密的环境下进行的,在当时是没有公开过,究其原因,是恐惧事前泄密,对回收造成难度,反而不能达到目的!应该说邮政的回收与销毁是成功了,当年极差的投资环境为猴白信卡的顺利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笔者知道这次鲜为人知的销毁,也是在多年后。邮政的秘密现在也已经向大家公开,结论是:各省当年未售出的HXK2004已全部上缴封库,而后销毁!这就应证了:在市场上,猴白信卡,真是一卡难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