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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邮政法》,已经法定:邮票,是明确的“邮资凭证”,正常使用,是法律赋予购买邮票者的权利,任何人,也不得阻拦 ,以身试法;因此,新《邮政法》的长期利好,是显而易见的;而十多年积累的风险,也有个逐步释放的过程;虽然大家对10月1日之后的集团化发行和企业化操作,存有异议,但群众基础和社会需求,是衡量邮票价值的依据和保证;供大于求,肯定是行不通的;经济危机,导致通货膨胀;过度发行,只会打折,毫无前途。
因此,无论目前市场,如何震荡,整体上涨的趋势,已经初步形成;政策举措和投资环境,有个逐步转变的过程;以老票唤醒收藏意识,以新票提升投资热情,应该是市场发展的前奏,真正的邮市大潮,应该会在2010年的春季到来;至于以后的发展趋势,只能届时再做判断;目前,我们要做的就只能是抓住群众基础和社会需求,才能以不变应万变,笑傲江湖,站立在风口浪尖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