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 SiteMap

炒邮网论坛 http://bbs.cjiyou.net/

炒邮网论坛是收藏者使用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免费中文论坛,也是国内知名的技术讨论站点,希望我们辛苦的努力可以为您带来很多方便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浏览完整版]

标题:证监会:关于对各类交易场所实施“关停并转”的工作要求

1楼
cjiyou 发表于:2021/2/10 17:10:00
联盟  交易场所创新服务联盟  
一、关于交易场所总体规划问题 
 
请各地区认真总结近年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对交易场所功能定位、发展模式和潜在风险的认识 ,切实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申慎审批”的原则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需求及配套条件、监管能力,统筹研究论证各类交易场所的数量规模、结构布局和区域分布,制定本地区交易场所总体规划,并报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如有不同意见,将适时反馈省级人民政府。

二、关于交易场所撤销关闭问题
 
违法违规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交易场所,以及缺乏产业背景、市场需求和未列入总体规划的交易场所,应予撤销或关闭。遗留问题和风险较大的交易场所,因处置风险需要不宜立即撤销关闭的,可暂时保留其法人主体,但应取消其交易场所资质并明确风险处置完成后予以撤销关闭。要稳妥有序化解风险,并做好维护稳定、责任追究等工作,防止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

三、关于交易场所整合及新设问题
 
省级人民政府应结合交易场所总体规划制定具体整合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交易场所按类别有序整合,原则上一个类别一家。批设程序完备、股东产业背景强、持续合规经营、盈利模式清晰的交易场所可确定为整合主导方。
 
整合工作未完成的,原则上不得新设交易场所。攻坚战期间确有必要新设交易场所的,省级人民政府应事前书面征求联席会议意见。
 
四、关于已批筹交易场所开业问题
 
符合当地交易场所总体规划并拟保留的已批筹交易场所,省级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应在其开业前征求联席会议办公室意见。联席会议办公室结合当地产业优势、交易场所状况、具体运行模式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由省级人民政府书面征求联席会议意见。已批筹交易场所存在整合问题或整合工作未完成的,省级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其开业。
 
五、关于已停业交易场所恢复交易问题
 
符合当地交易场所总体规划并拟保留的已停业交易场所,经整改规范,在遗留问题和风险得到有效处置、该类别交易场所完成整合的前提下,省级人民政府清理整顿交易场所领导机构应组织成员单位对其交易模式、交易品种等情况进行研究论证,论证通过后交易场所方可恢复交易,同时请将同意恢复交易的书面文件抄送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 关于交易场所数据报送问题
 
为提高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信息报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清整办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情况统计表的相关项目做了适当调整,并明确统一按季度报送。请各省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于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报表加盖公章后通过当地证监局报送清整办,同时提供电子版报表。
共1 条记录, 每页显示 10 条, 页签: [1]

Copyright ©2002 - 2010 炒邮网论坛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0.0sp1
Processed in 0.07092 s, 2 quer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