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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下午,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齐聚义乌召开浙江省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研讨会,对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情况进行发布。
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机制,即指由专业的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2008年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了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改革方向,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以及中央两办《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中对“三合一”问题多次予以强调。
我省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起步于义乌法院自2007年7月1日开始的试点,2010年8月完成验收,此后相继在台州中院、金华中院、西湖法院、玉环法院等法院推广。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王亦非向记者介绍,2018年5月1日起,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地区法院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在我省法院、检察、公安机关通力协作下,首批全面“三合一”工作进展顺利,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整体司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
据了解,2018年5月至2019年7月,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台州地区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3018件,刑事案件232件,行政案件37件。
“在‘三合一'工作中,各地探索积累了一批好的经验和做法。”2015年7月,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义乌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义乌市国际商贸城四区挂牌成立,标志着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与知识产权诉调对接的“1+1义乌模式”正式形成;宁波中院知产庭于2019年1月邀请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两位调解员常驻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知识产权案件的引调工作。至今已成功调解诉前案件46件,诉中案件57件,驻院引调工作初显成效;温州中院争取市政府支持,在全省地市层面率先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法院、检察、公安、市场监管、文广新等10家单位,并逐步建立健全了联席会议年会制度,有效加强了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和业务交流。
“我们应该认识到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工作是司法改革的一项系统性工作,不仅需要法院之间以及法院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需要得到公安、检察以及商标、版权等各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应当主动加强与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与及时沟通,努力形成推动改革的整体合力。”王亦非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