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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主题: 关于继续执行现有的藏品交易手续费费率的公告 粤钱邮告〔2016〕252号
评论对象: zhaowf | 2016/6/25 9:42:00
评论言论:

为进一步促进文化商品流通,维护交易平台的快速、稳定、健康发展,本中心于2015年12月17日以粤钱邮告〔2015〕491号公告,调整了藏品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原定于2016年06月30日期满的收费标准将继续延期执行,即继续执行:

当单一品种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000元时,实施固定费率,卖出手续费按照2元/单位收取。根据交易的数量,总卖出手续费为2元/单位*卖出数量。买入手续费为0。

当单一品种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000元时,则该品种的手续费按照买入手续费为0,卖出手续费按交易金额的0.2%收取。

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省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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