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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主题: 深圳文交所:中传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信息预披露公告
评论对象: 123456 | 2019/7/1 20:17:00
评论言论: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

转让形式及

价格

转让形式

□整体           √部分    10   

转让底价

100万元

(二)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产权、债权、划拨地情况之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

2、意向受让方在深圳文交所会同转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须交纳人民币30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深圳文交所指定账户,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受让资格。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递交受让申请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⑥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

 5、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应就如下事项作出书面承诺:(1)了解并认可本项目实际情况,同意按照现状受让;(2)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深圳文交所指定银行账户。(3)同意深圳文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4)若出现“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第四条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5)同意本次转让所涉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三)

资格条件

受让方

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项目不接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遴选方案

受让方

遴选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R网络竞价    □拍卖

□招投标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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