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象: 123456 | 2019/7/1 20:20:00
评论言论: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一)转让形式及价格 | 转让形式 | □整体 ☑部分51% |
转让底价 | 人民币24万元 | |
(二) 交易 条件 | 交易条件 | 1.转让价款须一次性支付到位;2.现有职工全部保留,除自愿离职外要保证现有劳动合同履行完毕;3.债权债务由受让方按照股权比例承接。 |
(三) 信 息 公 告
| 如申请人以经有权机关批准的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进场交易的,则无需填写本部分内容。 | |
信息发布渠道 | 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 |
信息公告期限 (最少20个工作日) | 自 2019年7 月 1 日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 | |
信息公告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处理方式 | ☑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动终止;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不少于5个工作日)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并按以下 方式处理: A、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B、最多延长 个周期(两选其一);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
(四) 保 证 金 设 置 | 交纳保证金 | ☑是 □否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5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交纳。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转账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直接退回 ☑成功受让后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 |
(五) 资格 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资格条件包括主体资格、管理能力、资产规模等,但不得出现具有明确指向性或者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 1.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备互联网、大数据、摄影及教育培训等运营经验(以工作证明为准);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应为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需有教育培训或互联网数据业务经验;需有服务通信运营企业经验(以业务合同为准);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六) 遴 选 方 案 | 受让方遴选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拍卖 □招投标 □其他: |
方案主要内容 | ||
(七) 交易 方式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成交价款支付期限 | 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 | |
(八) 其
他 | 是否续聘被转让标的企业职工 | 是 |
债权债务 处置要求 | 债权: □转让方承担 ☑受让方承担 债务: □转让方承担 ☑受让方承担 |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 | ||
其它披露事项 | 无 | |
项目推广服务 | □是 ☑否 | |
推广渠道: | ||
推广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