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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主题: 浙江圆音海收藏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
评论对象: 5201314 | 2022/4/20 21:28:00
评论言论:
第三章 注册
第十六条 投资者注册成为交易中心“用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责任能力,或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二)同意、接受并承诺遵守本办法及相关现货交易业务规则;
(三)现货交易业务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存在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或限制的任何情形。
第十七条 申请成为用户的投资者,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申请文件,经交易中心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申请者应确保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经交易中心审核批准,获得用户资格的投资者方可参与交易。
第十八条 为保证电子交易的便捷和安全,交易中心对用户实行交易账户管理制度。交易账户管理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管理、资金管理、藏品管理、交易行为管理和诚信管理等。
第十九条 用户享有下列权利:
(一)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现货交易;
(二)享有交易中心提供的交易结算服务;
(三)享有交易中心提供的现货交收服务;
(四)享有交易中心提供的交易信息和有关服务;
(五)其它依法应享有的权利。
第二十条 用户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办法及交易中心其它相关规定;
(二)妥善保管其交易账号和交易密码,并对因其交易账号和交易密码使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三)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缴纳各项费用;
(四)接受交易中心的监管;
(五)保证其提供材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其它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用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交易中心可以停止直至取消其用户资格:
(一)不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的;
(二)拒不遵守交易中心有关规定的;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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