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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主题: 浙江圆音海收藏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现货挂牌交易规则(试行)
评论对象: 5201314 | 2022/4/20 21:32:00
评论言论:
发布日期:2022年4月1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圆音海收藏艺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现货挂牌交易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的交易行为,维护交易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用户及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繁荣、服务收藏品现货市场,真正实现市场参与各方的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业务为用户提供交易中心上市收藏品的鉴评、托管、出售、求购、交收及物流等相关服务。
第三条 参与交易中心收藏品现货挂牌交易的各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易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细则。参与各方本着诚信、自愿、有偿、理性、适量、盈亏自负的原则进行托管上市交易。凡参与本业务的用户都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四条 本业务遵循安全、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本规则适用于交易中心全体用户及所有业务范围内的收藏品。
第二章 用户
第一节 用户注册资格
第六条 用户是指参与本业务的投资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民事责任能力,或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二)同意、接受并承诺遵守本业务相关规则;
(三)对本业务有一定的市场认知,具有一定的市场投资经验;
(四)了解本业务交易模式及投资风险,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与承受能力;
(五)有一定的互联网、计算机操作能力,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事本业务交易活动;
(六)无心血管病病史,无癫痫等容易受刺激引发的疾病;
(七)本业务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已履行完毕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
(八)不存在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等禁止或限制的任何情形。
第七条 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交易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和业务规则;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交易中心的管理与监督;充分享有并行使自身合法权利,遵守社会公共道德、相互尊重、严格自律、自觉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和交易中心的商业声誉。
第八条 用户应遵循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自行申报和缴纳应承担的各项税收。
第二节 用户注册
第九条 本业务用户实行实名制。一名用户只能申请一个账户,不同用户之间不可以转户。
第十条 用户参与本业务,须注册申请成为交易中心的用户。
第十一条 用户申请时须按要求提供用户资格申请材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用户所提交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后,通过书面方式或在线方式与本中心签署《客户入市协议》、《风险提示书》。用户签订《客户入市协议》,即视为自愿接受并遵守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客户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同意委托交易中心代-理用户所持有的、但未实际成交的收藏品的保管、保险、登记等相关事宜。用户签订《风险提示书》,即视为已仔细阅读《风险提示书》内全部内容,并自愿承担收藏品上市交易带来的风险。
第十三条  用户的注册申请经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成为交易中心的用户。
第三节 用户账户
第十四条 本业务一个用户对应一个电子版的账户,该用户账户为其对应持有的寄存收藏品的电子账簿。
第十五条 用户必须通过交易中心签约的存管银行进行用户资金账户与其银行结算账户的绑定。
第十六条 用户同意交易中心按照实际交易商品的成交数量计算并结算每一笔交易,包括划拨资金、支付各项费用和调整交易物的持有量等操作。
第十七条 用户的资金可以在本业务的用户资金账户与绑定的银行结算账户间自由划拨,费用自理。
第十八条 用户需自行承担因资金监管导致的资金划拨延迟,及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
第四节 用户管理
第十九条 交易中心将不定期对用户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资讯、不及时更新重大变更信息以及其他不符合本业务有关规定的情况,可根据情况督促其整改或做相应处理。
第二十条 交易中心对于违反本业务交易规则和交易中心相关规定的用户,有权视其行为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暂停交易、冻结账户、终止用户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一条 用户若对交易中心的处理决定有异议,有权自收到处理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请复议。对于用户的复议申请,交易中心受理并做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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