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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主题: 专门给亚洲尤其是中国人设计的金融鸦片
评论对象: 123456 | 2009/8/22 17:11:00
评论言论: 函件还称,从该行记录中发现曾经把以下文件寄给金亮:在2004年5月左右金亮签名并送回的远期累股计划(其后更名为股票远期累积计划)/售股计划(累算价选出售计划)的服务申请书等。此外,该行已于2003年11月11日收到金亮亲自签署的“专业投资者协议”。

  在2007年7月的电话中,汤太太到底说了些什么?2009年5月25日,金亮终于获准再次从上海到香港听取这段录音,中国证券报记者陪同听取了这段通话录音。

  录音里,汤太太向金亮推介“每一天累积买股票的计划”。并提到两个风险:第一,比行使价低就要买1倍的货。并举例说假如买200股汇丰,行使价是137.094港元,如果合约全期都比行使价低,那么就要每天买400股,一年就是10万股。哪怕汇丰的股票跌到了100元,也要用137.094元的价格去购入,“风险在这里了”;第二,(股价)到了一个水平,发行商可以取消(合约)。

  录音里,汤太太还明确告诉金亮“现在你不能做”。汤太太说,该产品只能专业投资者来做,他们银行用金额来确定,账户资产超过800万港元以上就是专业投资者。但是香港金管局比较严格,要客户自己说我是。所以还需要金亮自己签字确认,“有兴趣我给你签”。

  “希望你全面来看整个过程,而不要选择性的。”汇丰私人银行的相关负责人张先生一再强调。然而,金亮对整个过程有不同理解。

  “既然说我2003年签署了‘专业投资者协议’,为什么汤太太2007年7月19日的电话中却明确指出因为我没有签署而不能做?”金亮说,2007年7月19日中国铝业股价为14.56港元,其后一直涨到最高26.35港元。如果汤太太当时帮他做了交易,他不仅可以获利而且能因合约提前终止全身而退。对于汤太太的错误,汇丰私人银行必须承担责任。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汤太太2007年7月19日的说法没有错。根据香港金管局的规定,专业投资者身份要每年确认一次。自2003年签署“专业投资者协议”后,汇丰私人银行从未再跟金亮确认过。如果汤太太所说“没有签署”是指其2003年签署文件已经失效,那么2007年10月12日,在金亮并未重新签署协议的情况下,为何又帮他做了FA合约?基于此,汇丰私人银行仍然要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

  金亮还指出,汤太太在2007年10月12日的电话录音中,并未说明推销的是何种产品,更未说明该产品和2007年7月19日推销的是同一种。两个电话毫无关联且相隔三个月,汇丰私人银行凭什么用前一个电话的内容来认定对后一个电话的产品进行了风险提示呢?而且在7月份的电话里,汤太太已明确说他不能做“累积买股票计划”,10月份的电话只能理解为另外一种产品。

  又一投资者 质疑银行先骗后抢

  北京另一名投资者赖建平认为,香港荷兰银行对他实施了“先骗后抢”,致使其2100万港元化为乌有,最终还倒欠银行200多万港元。对于赖建平的指责,香港荷兰银行在给他的回函中均予以否认。

  在金亮认为银行存在严重误导的时候,北京另一名投资者赖建平则明确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香港荷兰银行对他实施了“先骗后抢”,致使其从2007年7月到2008年10月,先后投入的2100万港元化为乌有,最终还倒欠银行200多万港元。

  赖建平说,2007年6月21日,一名熟人的学生张宁找到他,拿出一张印有“香港荷兰银行私人银行董事”头衔的名片,说要当他的投资顾问,并承诺年保底收益能达到20%。百年银行的董事兼熟人的学生,又是留学海外的高材生,这让赖建平对张宁深信不疑。根据她做好的标记,几分钟内赖建平就在100多页的英文文件空白处签上了名字。

  之后,张宁又让赖建平找了一些朋友,给他们上了一堂“投资课”,内容主要是推介“打折股票”。赖建平后来才知道,张宁推荐的是高风险金融衍生品KODA(Knock-Out Discount Accumulator,即累计期权合约)。而在当时,赖建平拿到的资料以及张宁的口头介绍,均是宣传该产品具有低风险、高回报、资金周转灵活等卖点。

  于是,赖建平在香港荷兰银行开户存进420万港元购买“打折股票”,并按张宁的建议3个多月内一共购买了10多个KODA合约,合约金额大都在1000万到2000万港元之间。在此期间,他的账户里一直只有420万港元,银行从未向他要过保证金。

2007年11月20日,赖建平又以7.54元的价格购买了复兴国际KODA合约,每个交易日吸纳3500股。然而合约一开始,这只股票就表现欠佳,香港荷兰银行也一改往日作风,开始催促赖建平往账户里存钱。到了2008年1月9日,张宁突然给了赖建平一个计算保证金的公式,赖建平这时才知道原来还有这项规定。

  此时,银行的态度日益强硬,并表示如果不能按期存入足够的保证金,他们会强行斩仓,将赖建平账户里的股票变卖。无奈之下,赖建平开始四处借贷,从2007年11月底到2008年3月,先后又向账户里投入近1500万港元。

  随后,赖建平了解到Accumulator只能卖给专业投资者。当他找来签署的英文合同,才发现自己在不知情情况下已被选定为专业投资者。合同中关于确认投资者是否看了中文合同的选项,张宁也选择了“是”。而赖建平记得非常清楚,当时找张宁索要中文版本时她明确说没有。

  更让赖建平感到事态严重的是,当时张宁说卖给他们的是银行找来的产品,而香港荷兰银行给予的答复是他们与赖建平是“主事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关系”,等于承认了在KODA合约上荷兰银行与赖建平就是对赌关系。明明是你死我活的买卖,却被银行包装成了一个貌似公平的赌场。于是,赖建平在2008年6月19日正式向香港荷兰银行发函,提出两点:一,为了确认法律关系,即日起要求将账户及其中资产交给银行处理。二,要求银行与之协商有关赔偿事宜。

  没想到,银行开始了“明抢”。发函时,赖建平账户里的股票市值大约为1400万港元。发函次日,他就收到银行回复,说一个月之内会给答复。按照合约,每月21日银行会把赖建平上一个月所买股票进行交付。然而银行的回复一等就是三个月,在此期间赖建平未收到任何股票。对此,他的理解是荷兰银行同意收回账户,双方合约终止。

  期间,赖建平与荷兰银行一直在谈赔偿问题,因双方分歧较大未果。2008年9月8日,香港荷兰银行突然通知赖建平,让他接收三个月的股票。由于赖建平账户里没有现金,于是香港荷兰银行在9月8日这天,以“行使抵消权”为名先行从赖建平账户扣款400余万元(体现为欠款)。9月10日,赖建平致函荷兰银行,通知因其违约在先,连续三个月未履行合约,因此根据双方有关协议条款提前终止合约,并正告银行不要“监守自盗”从其账户扣款。荷兰银行确认收到赖建平通知,但未予理会,并于扣款10天之后即9月18日才将前三个月的股票交付到赖建平账户中(协议本来规定“一手交货、一手交钱”)。

  2008年6月22日,复星国际股价为5.81港元,而交付日9月18日股价为2.36港元。银行推迟三个月交付让赖建平额外损失了几百万港元。此后,由于赖建平购买的KODA合约还有三个月到期,他现金不足导致账户中股票被银行以历史最低价格连续斩仓变现,最终,让他2100万港元血本无归,反欠银行200多万港元。

  对于赖建平的指责,香港荷兰银行在给他的回函中均予以否认。中国证券报记者给香港荷兰银行发了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日止未得到任何答复。

  银行杀手 富翁羔羊?

  投资者认为,他们是“无辜的羔羊”,而香港银行是举起屠刀的“杀手”,设下一步步陷阱将他们诱杀。经济学家黄明对此予以支持,他还解释,绝大多数投资者选择沉默是因为怕政府追究财富的原罪问题;怕追究钱是怎么挪到香港去的;怕丢脸。

  “我怀疑他们有一套专门用来对付大陆客、为我们量身定做的‘大陆版开户’档。”赖建平说,当时与他一起见张宁的还有一位王女士,她只是北京一名普通干部,典型的工薪阶层,但签署的开户文件与他的一模一样,只有个人信息不同。虽然她最后没有投资,但香港荷兰银行也认定她是专业投资者,也能给予高达600万美元的贷款额度。

  在北京,还有一名投资者H女士,也表示在香港某银行开户,结果银行采取欺诈、伪造文件等恶劣手段,使其公司的8000多万资金投资了Accumulator,这些钱不仅损失殆尽,还倒欠银行约9000万元。

  这些投资者认为,他们就是无辜的羔羊,而香港银行是举起屠刀的杀手,设下一步步陷阱将他们诱杀。对于这种说法,美国康奈尔大学终身教授、长江商学院金融学教授黄明予以支持

“绝大部分内地投资者都是被误导和欺骗的。”黄明说,Accumulator产品的特性就决定了营销过程中的问题。首先,产品销售带来的利润极其巨大。其次,产品设计非常复杂,容易形成销售机构和投资者之间极端的知识不对称性。这也是银行热衷于推销此产品的原因,就是要利用这种不对称来榨取巨额利润。再次,产品风险和收益极其不对称,极少利润封顶但亏损无限。如果这种不对称性彻底跟投资者解释清楚,很多投资者是不会投的。

  销售Accumulator的利润有多巨大?曾在摩根士丹利任职9年的独立经济学家谢国忠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是Accumulator在2007年养活了香港的国际投行。假如客户有1000万美元,客户经理让其买1亿美元合约的Accumulator,按照毛利最好5个百分点计算,投行收入就有500万美元,而客户经理个人收入一般是投行利润的30%,即150万美元。

  “卖一个朋友得100万美元,多卖几个朋友这辈子就不用朋友了。”黄明说,很多内地投资者是这些香港银行客户经理培养了多年的,而这批客户经理就在最近两三年内,利用这种信任把他们全卖了。据他所知,就有某知名投行的一位客户经理把大陆的客户基本卖光了,赚足钱回了台湾老家。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香港投行人士对此表示,Accumulator的销售佣金跟其他产品都差不多,并没有特别高。不愿透露姓名的摩根大通衍生品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认为,KODA本身不存在问题,只是一个投资工具而已,如果销售人员在介绍产品时能够说清楚风险,那么投资的决定权还是在客户手中。不过,他也坦陈KODA非常复杂,光说明书就有几十页,个人投资者一般不会去看,而是会听信客户经理的兜售。“那时,几乎所有的投行以及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部都在做这种产品。当时,行情好投资者能获利,私人银行的客户经理也能拿到很多提成,所以在香港卖得很火。”

  担任香港上市公司主席、10多年前就已是股坛名嘴之一的香港投资者保障协会会长吕志华承认,自己投资KODA是建立在对产品有足够了解的基础上的。在他的那个圈子里,很多人都买了这个产品,而且挣了很多钱。不过,他对这个产品及推荐产品的销售手法也有不满。他说,一些私人银行在向客户推介Accumulator时,多数强调该产品是以折让价、以“每月储股票好过储钱”作为推销借口,而没有提及在股市下跌时,投资者须如何补付押金,使得不少人一直以为自己是购入一项稳健的投资产品,而对风险毫不知情。

  截至目前,因投资Accumulator而亏损的内地富人选择在媒体上曝光维权的仅金亮、赖建平以及H女士三人。然而种种迹象表明,此事件绝非个案。若正如投资者所说,他们都是“无辜的羔羊”,为什么绝大多数都选择了沉默呢?

  根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KODA引发的投诉大约从2008年开始。根据香港媒体报道,星展银行起诉了两名广东佛山投资者,他们因投资KODA巨额亏损而倒欠银行钱,但他们没有到香港应诉。赖建平有一份香港荷兰银行客户名单,他自称是客户经理主动发给他的邮件。名单上的近10名客户,均投资了KODA而保证金不足,银行有关部门要求客户经理对他们采取措施。H女士的律师也曾接到过另外一名投资者的求助电话;吕志华手里有五六单内地投资者的投诉;金亮参加过几次汇丰私人银行在上海举办的沙龙,每次有上百人参加,其中也有人投资了Accumulator……

  根据这些线索统计,投资KODA而蒙受损失的内地富人广泛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佛山、西安、天津、内蒙古等地。为了寻找其他投资者,在将近1个月的时间里,中国证券报记者走访了其中一些城市,然而没有更多的投资者愿意站出来。辗转联系上的一位投资者说,他现在已经在新加坡,过去的事已不想再提,也不是什么有光彩的事情。

  “被骗了他们也不敢告。”黄明说,在他授课的EMBA班上,每个班都有几个学生因投资Accumulator而巨亏。这些人基本上都是民营企业家,主要从事传统产业。他希望其中一些人能站出来,用切身经历给更多的民营企业家以警醒,但都被婉言拒绝。

  为什么要选择沉默?“这些富人有三怕,怕政府追究财富的原罪问题;怕追究钱是怎么挪到香港去的;如果没有前面两个问题,那么就怕丢脸。”黄明说。还有投资者称,有官太太以及知名上市公司老总也在其中,前者牵涉腐败问题,后者怕暴露引起公司股价下跌。

  到底有多少内地投资者因Accumulator而亏损?6月11日,香港金管局在给予中国证券报记者的书面答复中未正面回答。“场外交易没人统计,但有业内人士称,2007年香港卖了1000亿美元。”黄明说,香港投行人士分析,这些合约一半以上都卖给了内地投资者。重灾区在内地,但告得最凶的是香港人。

  难道香港国际投行以及银行真是蓄意误导投资者的“杀手”?6月11日,香港金管局同样在给予中国证券报记者的书面回复中未予回答。他们表示,在香港中介人(包括银行)销售金融产品应遵循四项基本披露原则:首先,发行人在投资产品文件内须披露充足资料,包括所发售投资产品的性质及风险;其次,向公众销售或建议该产品的中介人要进行合适性评估,以确保投资者明白产品的性质与风险,以及产品适合相关的投资者;再者,透过上述两个程序,旨在让投资者能作出有根据的投资决定;最后,在中介人适当披露投资产品的性质及有关风险,以及作出适当的合适性评估后,投资者在掌握充分资料的情况下对其所作的投资决定负责。如发生不当行为,金管局一定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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