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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主题: 义务兵免费信件
评论对象: 5201314 | 2009/10/17 19:04:00
评论言论: 义务兵免费信件是指现役义务兵从部队发寄私人通信内容的,每件重量不超过20克的国内平信和明信片。军事院校学员和军官不享受义务兵免费信件待遇。现役义务兵从部队寄给各单位的非私人通信内容的信件,如稿件、订购单、评选票、知识竞赛答卷、函授作业、课卷等均应按规定付足邮费。现役义务兵从部队寄给其家里的家信和寄给其亲友的私信可以按义务兵免费信件交寄,但每件重量不得超过20克,否则仍需按规定付足邮费。  
   
    * 义务兵免费信件的交寄手续

    1.审核所交寄信件是否符合义务兵 免费信件准寄范围;
    2.逐件清晰加盖“义务兵免费信件” 三角形戳记;
    3.由军事单位集中向当地邮政(电)所窗口交寄,不能投入邮筒或信箱。对投入信筒(箱)内的义务兵免费信件,邮局开取后退回相关军事单位,因邮件封面地址不祥,无法退回时,划销三角形戳记,按欠资邮件处理。

    * 不合规定的义务兵免费信件的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邮局将把义务兵免费信件退回寄件人处理:
   
    1.漏盖“义务兵免费信件”戳记或所盖戳记无法辨认“义务兵免费信件”字样的;
    2.重量超过20克的;
    3.不符合信函的封装、尺寸规定的;
    4.寄往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邮局将把义务免费信件退回交寄部队处理:
   
    1.使用印有部队代号或机关单位名称的公用信封,无寄件人姓名的;
    2.寄给机关单位无收件人姓名的;
    3.信封上寄件人地址只写地名无法辨认是否部队驻地的;
    4.寄件人地址书写非部队机关单位 或是居民住址的;
    5.各级人民武装部交寄的;
    6.从信箱、信筒内开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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