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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主题: 1981至1984年向单位发行的国库券还本付息办法
评论对象: 5201314 | 2007/12/11 21:49:00
评论言论: 70年代的国库券如何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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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里有7-80年代买的国库券,怎么到银行兑现?
网友解答:过期国库券只获既定收益 可收藏 
海峡都市报 欧阳进权
  现在离第五期第二批凭证式国债15日发行还有十来天,读者就已经开始咨询购买事宜,并准备深夜排队。国债热销也令市民注意到早已退出市场的国债实物券。昨天上午,家住福州的钟先生拨打本报理财热线说,他在家里整理房间时,偶然找到了3张1986年发行的国库券,都是3年期面额5元的品种。钟先生不知道该到哪里兑换。

  【部门】国库券过期时段没收益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国库处的有关人士表示,钟先生的这种国库券还可以兑换,只要带上居民身份证前往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和招商银行的福州分行营业部即可办理。

  但无论国库券在手中放多久,利息计算都以国库券上规定的期限为准,国库券在过期时段内没有收益。也就是说,1986年发行的3年期国库券在1991年就到期了,计息期只有3年,利息因此只算3年,从1991年至今的14年不计算任何利息。

  【专家】低面额券宜收藏

  钟先生说,他当时每月工资在60元左右,3张总共15元占月工资总额的1/4,在当时是一笔大数目,但现在则不怎么“值钱”了。收藏人士建议,随着物价上涨,15元国库券拿去银行兑换的必要性不大,倒是可以作为收藏品珍藏起来。北京、上海等地的钱币交易中心能进行国库券交易。

  据了解,从1981年~1991年期间,财政部共发行小面值国库券有24个券种计26个版别,其中壹元券一种二个版别、伍元券十种十一个版别、拾元券十一种、贰拾元券二种,共计面额207元,这些国库券已于1994年全部到期,即便到今天才向银行兑付,也只能拿到本息305.79元,如果到钱币市场交易,成交价肯定要高得多。

  人行福州支行国库处的被采访人士称,有些市民手中还持有少量国库券未兑换,截至目前,从1982年到1988年发行的国库券在福州市面上也就一千来张。

  据介绍,随着国库券从1997年采用无纸化和凭证式发行,因此国库券虽然发行量大,但到期兑付的较多,真正在市场上的存世量稀少,特别是早期的国库券图案精美、用纸考究、存世稀少、时代特色鲜明,没有兑换的更少,有一定的欣赏价值和收藏价值。

  记者从福州钱币集藏商方面了解到,当前福建收藏国库券的人不多,但国内有些资深的收藏家早在十来年前就已悄悄地在投资收集早期国库券,早期的实物券就越加显得珍贵起来。


  【投资】哪些国库券较珍贵?

  福州一家钱币集藏商介绍说,1986年以前发行的国库券市场上难觅,其中最为珍贵的要数早期发行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和1982年发行的1元面值的国库券。

  20世纪80年代初期发行的几个高面额券种的价值也较高,毕竟当年人们的生活水平还较低,高面额券种几乎一到期就全部到银行去兑现了,偶尔“漏网”的一些高面额券种已和停止流通的第一、第二套人民币中的珍稀品种一样,成为钱币市场里竞相追捧的收藏佳品,比如,1983年发行的50元券(立交桥图案)、1983年发行的100元券(立交桥图案)、1984年发行的100元券(交通运输图案)。

  提醒

  慎追逐高面额券 收藏要注意品相

  对一些入市不久的普通爱好者来说,追逐价格很高的高面额券种有一定的风险,可关注一些早期发行的低面额券种,比如,1982年发行的1元面额券(挖煤机图案)和1983年发行的5元面额券(炼油厂图案),这些是我国发行实物国库券以来,面值较小的品种,但其印刷非常精美,目前存世量也不多,有一定的升值潜力。

  与前三套人民币一样,新旧程度不同的券,价值差别挺大。全新第一套人民币整套价值上百万元,但六成新的也就三四十万元左右。因为品相越好,存世量也就越少,品相太差的藏品,从增值角度来看,意义已不大。商家建议,品相在三品以下的最好不要收藏。

13年前的国库券怎么兑现不了?过期应尽早兑现
(2005-06-17 09:13:35)

财富提醒
银行:无法出示实物国库券或“代保管单据”不能兑付

■提醒:国库券利息以券上规定期限计算,过期国库券应尽早兑现


本报讯 (记者 王菲菲 通讯员 小戴)1992年无记名国库券能否凭一张“卖方成交单”兑换?购买国库券的黄先生与当年出售国库券的银行之间产生了分歧。昨日,思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1992年,黄先生在银行购买了当年国库券共计15000元,最近,他偶然翻出一张当年的“成交确认单”,他拿着这张单据到银行要求兑付现金,包括利息在内一共是20000元。然而,银行在仔细查找了有关账单后提出,黄先生要提交实物券或“代保管单据”才能兑换,否则银行拒绝兑换。在商谈无果的情况下,黄先生将银行告上了法庭。


黄先生说,我手上的“国库券买卖成交单”可以证明,我购买国库券时没有拿到实物券,我也没有在银行的任何单据上签名,那么这些实物国库券就还在银行里,银行应该根据这张单据给我兑换人民币。


银行方面则表示,这批1992年三年期国库券是不记名的,可以随意流通,出售时银行会给购买者开具一张“成交确认单”,这张“确认单”只能证明黄先生和银行产生了国库券买卖交易这一事实。当时,出售国库券之后,银行要么给购买者实物国库券,要么给购买者一张“银行代保管单据”。“代保管单据”上面写明了国库券名称、利率、期限等,是一种权利凭证,与实物券有同等价值。如果不能出示“代保管单据”,银行就不能兑付。


究竟什么样的凭据才能证明黄先生当时购买的国库券自己没有拿走,而是放在银行里?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提醒


据了解,国库券是1998年前国家发行的,大多数本息已经兑付完毕。换句话说,无论这批国库券在手中放多久,利息计算都以国库券上规定的期限为准。例如,1992年3年期国库券,利息只算3年,放到现在,就有整整10年不计算任何利息。但不少市民手中还持有少量未兑付,多数已经过了规定的计息期,应尽早兑付。


从去年开始,我国每年一度的国库券集中兑付期取消,改为常年可兑付,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增加了国库券常年可兑付点数量,我市大多数中资银行都可兑付国库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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