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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也说下“用托”吧!
cjiyou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等级:版主
文章:64818
积分:570948
注册:2006年12月20日
发贴心情
也说下“用托”吧!

刚想回复某位痛斥“用托”的贴子发现已被锁了,只好开新贴说下自己的想法和泉友分享一下。
现在不少泉友对竞拍“用托”是深恶痛绝,恨不得除之后快,本人对“用托”有些自己的看法。首先,“用托”一词在字面上就让人心生反感,充满了贬义。我发现改用竞拍规则中的一个术语“出品人回购”做替换来看,就马上变得合情合理的了。Way?为什么,其实“用托”和“出品人回购”本质上是一样的,现在所有拍行和交易平台都是有“出品人回购”制度的,当然“出品人回购”一样是要付出成本。个人认为,只要在现有规则内,不管说是“用托”或理解的“出品人回购”都是没有问题的,完全符合竞拍规则。竞拍,就是最后出高价者得,成年人金钱的游戏,既然是游戏,所有参与人就遵照既定游戏规则来就行,别玩不起游戏还耍赖,搞什么“拍而不卖”和“拍而不买”。呵呵,现在好像“拍而不卖”和“拍而不买”只要按规则认罚也是可以。以上!


暴风修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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