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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邮网论坛网友视点集藏资讯 → 奥运期间 留宿境外人员24小时内须到派出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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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奥运期间 留宿境外人员24小时内须到派出所登记
老王第二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等级:白银市民
文章:10700
积分:103609
注册:2007年11月28日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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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期间 留宿境外人员24小时内须到派出所登记

    为打造平安奥运,昨日,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奥运期间,入境我市的境外人员需在旅馆场所以外住宿的,留宿人或住宿人须在24小时(农村72小时)内主动到辖区公安派出所登记。

    昨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吴小沛介绍,奥运会期间,为方便出入我市的外国人,警方将在江北国际机场设立口岸签证办公室,为那些因情况紧急,未能及时在我市驻外使领馆办理出入境签证的外国人,办理落地签证。这期间警方还向在渝境外人员提供中英文对照的《境外人员在重庆温馨提示》。

    吴称,为方便管理,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按照相关规定,来渝入住旅馆的境外人员,须在旅馆前台办理住宿登记;如果在旅馆场所以外住宿的,留宿人或住宿人要在抵达24小时(农村72小时)内主动到辖区公安派出所登记。

    在签证(签注)或居留许可有效期满后继续停留重庆的外国人、台湾地区居民,本人应在期满前持有效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签证(签注)延期;凡持有“D、Z、X、J——1”四种签证之一的外国人,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居留许可。

    记者 徐其勇 实习生 刘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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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28 1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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