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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邮网论坛网友视点黑马园地 → [原创]第四种做空者(上海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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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第四种做空者(上海华先生)
5201314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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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第四种做空者(上海华先生)

 

第四种做空者。

当市场高潮来临,价格有了上升时,不认同现实价格的人就会做空,出货打压。那么货从何来呢?现在市场人士主张把货拿回家,防止代-理挪货打压,这是把做空归到挪货打压上,这固然有一定道理,但远不是全面的,甚至不是主要的,因而也不是能有效阻止做空的。

在理论上,挪货打压是违法的,代-理把客户没有授权他交易的邮品交易了,叫滥用没有所有权的处置权。但还有多种做空交易是有所有权的处置权打压。

第一,是做空者本人的货,往往是原先做多的投资者,自己多翻空。这时所有权和处置权是一致的。

第二,是代-理接受了客户的指令出货,这时所有权和处置权也是一致,不过通过了一个中介。但所有权和处置权没有发生背离,仍然是合法的。

第三种形式是租借打压。有货的人把货租借给无货的人,一般这是较大的货源持有者,通常他们是最先的做多者,在低位买进。现在出借,他们按时收取出租的水钱,降低持仓成本。价格涨了,可以收回货源,价格低了,他有水钱减少损失。他是利大于弊。对于借货打压的人,他们出了租金,就获得了处置权,打压并无违法。早在05年就有一位小多先生指出了这种现象,不久前网上还有这篇文章。我很受启发。

分析以上四种做空打压者的行为,无论是挪货做空货还是用自己的货做空的人,他们都是市场滑头,见机行事者。只有借货打压的人,才是蓄意做空者,是死空头。只有把价格打下去,他才能低价补回,还掉租金并获利。所以,当市场呼吁客户把货拿回家,不要愚蠢时,也该看到不要把货借出去。事实上租货者是开出空头第一枪的人,而借货者是协从。而这一切,在现代市场里,都是合法的必然的,当然风险也要他们自己承担。

多头胜利时自然可以高兴嘲笑各种失败的空头,但失败时只有拿违规的挪货打压大骂出气,而对其他,更多的各类合法的做空者,仿佛视而不见。这样不知是否放过了最蓄意的做空者和帮凶者,能有效防止做空吗?如果自觉不能,那就小心,做多不要做过头,市场有死空头和其他空头等着。

当然,我不知道,现在随着行情的变化,心理预期的改变,第四种做空者是否还那样活跃,不过小心是没大错的。特别是问问有货的人,现在还有借货的人吗?你还借货吗?

200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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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2 14: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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