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切换浏览模式

炒邮网论坛网友视点黑马园地 → 谈十一后邮票、邮品归属问题 一池星月

关闭 帖子评论
选取类型: 中立 支持 反对
观点标题: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观点内容:
(不支持HTML)
  1. 请以客观、真实地作出评论,并注意语言文明;
  2. 观点发表后不能作出更改;
您是本帖的第 1180 个阅读者
树形 打印
标题: 谈十一后邮票、邮品归属问题 一池星月
cjiyou
帅哥哟,在线,有人找我吗?
等级:版主
文章:68315
积分:596188
注册:2006年12月20日
楼主
 个性首页 | 邮箱
发贴心情
谈十一后邮票、邮品归属问题 一池星月

 

中国集邮门户网北京专讯  根据国邮发【2009】161号文件重要紧急通知(原文),从2009年10月1日起,国家邮政局将停止发布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发行公报。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承担向社会发布邮票发行信息的工作。
  通知要求:邮政企业发行的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邮资信卡等邮资凭证,应立即停止使用“国家邮政局发行”字样;此前以国家邮政句名义发行的邮资封片等邮资凭证,如需加印,应停止使用“国家邮政局发行”字样。

通知中说,国家邮政局将停止发布纪念邮票和特种邮票发行公报,没有说国家邮政局停止发行邮票,所以邮票设计上依然会继续印有“中国邮政”字号,这就意味着邮票依然归国家邮政局发行。

通知中说,邮政企业发行的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邮资信卡等邮资凭证,应立即停止使用“国家邮政局发行”字样,是不是应该这样理解,国家邮政局还会继续发行这些东西,只是区别邮政企业发行的邮品?

望大家探讨。



欢迎光临炒邮网
ip地址已设置保密
2009/9/20 21:24:00
回到顶部

沪ICP备05057691号
Copyright ©2002 - 2010 炒邮网论坛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0.0sp1